基坑监测的基本要求:
1.基坑监测由委托方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承担。
2.基坑围护设计单位及相关单位应提出监测技术要求。
3.监测单位监测前,应根据委托人和有关单位提出的监测要求和规范,在现场勘察收集相关资料的基础上,编制详细的基坑监测方案。监测方案必 须报委托人和有关单位批准后方可实施。
4.基坑工程在开挖和支撑施工过程中的力学效应同时从各个方面展现出来,在围护结构变形和内力、地层移动和地表沉降等物理量之间存在着内在的密切联系。因此,在设计监测方案时,应充分考虑监测内容之间监测结果的相互确认和检验,从而全 面正确地把握监测结果。
5.监控数据必 须可靠真实,数据的可靠性由测试元件安装或埋设的可靠性、监控仪器的精度、可靠性和监控人员的质量保证。监控数据的真实性要求所有数据必 须基于原始记录,原始记录不得更改或删除。
6.监测数据必 须及时,监测数据应在现场及时计算和处理。如果计算有问题,可以及时复测,尽量在当天报告。由于基坑开挖是一个动态的施工过程,只有及时监测,才能及时发现隐患,及时采取措施。
7.埋在结构中的监测元件应尽量减少对结构正常应力的影响。埋设水土压力监测元件时,应注意斜管和分层沉降管回填土与土介质的匹配。
8.对于重要的监测项目,应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提前设置预警值和报 警系统,预警值应包括变形或内力值及其变化速率。然而,警戒值的确定仍然缺乏统一的定量指标和识别标准,这在一定程度上限 制和削弱了报 警的有 效性。
9.基坑监测应整理完整的监测记录表、数据报表、图像图表和曲线,监测后整理监测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