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坑设计基本要求:
1、工程基坑设计应包括下列内容∶
(1)支护结构体系的方案和技术经济比较;
(2)基坑支护体系的稳定性验算;
(3)支护结构的承载力、稳定和变形计算;
(4)地下水控制设计;
(5)对周边环境影响的控制设计;
(6)基坑土方开挖方案;
(7)基坑工程的监测要求。
2、基坑支护结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所有支护结构设计均应满足承载力和变形计算以及土体稳定性验算的要求 。
①强度要求∶支护结构,包括支撑体系或锚杆结构的承载力应满足构件材料强度和稳定设计的要求。
②变形要求∶因基坑开挖造成的地层移动及地下水位变化引起的地面变形,不得超过基坑周围建筑物、地下设施的变形允许值,不得影响基坑工程基桩的安 全或地下结构的施工。
③稳定性要求∶指基坑周围土体的稳定性,即不发生土体的滑动破坏,不因渗流造成流砂、流土、管涌以及支护结构、支撑体系的失稳。
(2)设计等级为甲 级、乙级的基坑工程,应进行因土方开挖、降水引起的基坑内外土体的变形计算。
(3)高地下水位地区设计等级为甲 级的基坑工程,应进行地下水控制的专项设计。
3、支护设计要求
(1)基坑设计应设定支护结构的水平位移控制值和基坑周边建筑物沉降控制值,提出明确的基坑周边荷载限值、地下水和地表水控制等基坑使用要求。这些设计条件和基坑使用要求应作为重要内容在设计文件中明确体现,支护结构设计总平面图、剖面图上应准确标出,设计说明中应写明施工注意事项,严防在支护结构施工和使用期间的实际状况超过这些设计条件。
(2)支护结构与主体地下结构之间应留有足够的施工工作空间(通常两者之间的净距离不应小于0.8m),设置的锚杆、腰梁、内支撑均不应妨碍主体地下结构的施工和防水施工。
(3)支护结构简化为平面结构模型计算时,沿基坑周边的各个竖向平面的设计条件常常是不同的。除了各部位基坑深 度、周边环境条件及附加荷载可能不同外,地质条件的变异性是支护结构不同于上部结构的一个很重要的特殊性。自然形成的成层土,各土层的分布及厚度往往在基坑尺度的范围内就存在较大的差异。因而,当基坑深 度、周边环境及地质条件存在差异时,这些差异对支护结构的土压力荷载的影响不可忽略。因此,计算剖面的划分,应按基坑各部位的开挖深 度、周边环境条件、地质条件等因素进行划分。对每一个计算剖面,应按不利条件进行计算。对电梯井、集水坑等特殊部位,宜单独划分计算剖面。
(4)支护结构的计算应按基坑开挖与支护结构的实际过程分工况计算,且设计计算的工况应与实际施工的工况相一致。设计文件中应指明支护结构各构件施工顺序及相应的基坑开挖深 度,以防止在基坑开挖过程中,未按设计工况完成某项施工内容就开挖到下一步基坑深 度,造成基坑超挖而引发的工程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