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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坑监测_基坑监测项目及要求

作者:点击:146 发布时间:2023-09-12

基坑监测项目及要求

1、监测项目

      基坑监测可根据基坑侧壁安全等级(分为一 级、二级、三 级)选择监测项目,具体分为:支撑结构位移;周围建筑物和地下管道变形;地下水位;桩,墙内力;锚杆拉力;支撑轴力;柱子变形;地面分层垂直位移;支撑结构界面上的侧向压力。

2、监测点布置

(1)监控点的布置应符合监控要求,开挖深 度范围内需要保护的物体从基坑边缘以外1~2倍应作为监控对象。

(2)位移观测基准点的数量不少于两点,并且应该超出影响范围。

3、深基坑工程应对水平和垂直位移进行监测,并符合下列要求:

A、要求:开挖深 度不超过7米的三 级基坑,监测点间距不超过20米;一、二级基坑开挖深 度超过7米,监测点间距不超过10米;

每个典型坡段不少于3个监测点。

B、水平位移监测包括:位移量,位移速度和方向。

4、监控报 警

根据监测对象的相关规范和支护结构设计要求,确定基坑监测项目的监测报 警值。

5、监测周期

(1)基坑开挖前应测量监测项目的初始值,且不得少于两次。

(2)监测的时间间隔可以根据施工过程确定。当变形超过相关时。

当标准或监测结果变化速度较大时,应对观测次数进行加密。如有事故征兆,应持续监测。

(3)深基坑工程水平和垂直位移监测应在施工前进行一次,施工期间每天监测不少于一次;如果监测对象在监测过程中变形发展迅速,应增加监测次数。当围护结构增加位移或地面沉降超过以下值时,应增加监测次数:

一 级基坑:5mm、3mm;

二级基坑:8mm、6mm;

三 级基坑:10mm、10mm。

6、监测报告

       在基坑开挖监测过程中,监测日报和阶段性监测报告应根据设计要求提交。项目结束时,应提交完整的监测总结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

(1)工程概况。

(2)监控项目及各测点的平面及立面布置图。

(3)采用仪器设备和监控方法。

(4)监控数据处理方法和监控结果过程曲线。

(5)监测结果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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