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工程勘察指为满足工程建设的规划、设计、施工、运营和综合治理需要而进行的活动。测绘、勘探和测试地形、地质和水文,并提供相应的结果和数据。岩土工程中的勘察、设计、处理和监测活动也属于工程勘察的范畴。
工程设计:指利用工程技术理论和技术经济方法,对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的工艺、土木工程、公共工程、环境工程等进行综合设计和技术经济分析。根据现行技术指标,并提供设计文件和图纸作为施工依据的活动。工程勘察设计法规是指调整工程勘察设计活动中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法规的总称。
江苏工程勘察设计原则:
1、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要适应社会经济,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2、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后施工的原则。
3、单位和个人必 须依法进行勘察设计,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强制性标准,并对工程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
4、本着先进技术、先进工艺、先进设备、新材料、现代管理方法的原则,鼓励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
5、全 面利用资源,满足环境保护要求。
6、公共建筑和住宅应注意美观、适用和协调的原则。